“中奖了,你会不会跟老婆离婚?”彩票报道岂能如此导向
新世纪之初,电脑型彩票走进了公众的生活,并以其异乎寻常的火爆迅即风靡全国各地,催生了一批彩民,同时彩市的各种花絮也为媒体提供了不竭的报道源。
经过这些年的磨砺、洗礼,面对这条撩拨得人们心旌摇动的“百万富翁生产线”,绝大部分彩民从最初的狂热、亢奋、夜不能寐,到逐渐冷静、淡然,以平常心对待之。
然而,与之相对应的是,一些媒体似乎还处于幼稚期,有关彩票方面的报道实在让人如鲠卡喉,不吐不快。
“中奖了,有钱了,你会不会跟老婆离婚?”这是成都一家报纸的记者在采访一打工青年中了500万元巨奖后所提的问题。这一问题提得的确是“妙”,妙就妙在它提炼出了新闻的“卖点”,于“先入为主”中定位了这一报道的“核心思想”。我不知道,他为何就单单联想到了这个冠之以“笑话”的问题呢?难道这才是他所要关注的“焦点”?是不是两口子因此真的分道扬镳了他才可心?
从古至今,虽则“一阔脸就变”,抛弃糟糠之妻的无情无义男子并不鲜见,但整个社会对这种行为一直是唾弃的,不齿的。作为记者,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,既是对采访对象的极不尊重,更是对社会公德的愚弄亵渎。
“中奖了,你会不会跟老婆离婚?”彩票报道岂能如此导向,这样的问题提得实在弱智。
这还不算,北京一家报纸做的彩票报道更有“创意”:《情场失意 “彩场”得意 ——彩民刚失恋即中500万大奖》。如此标题,意欲何在?它到底要向读者传递什么样的“内涵”呢?本来,由于性格、家庭、工作、生活等各方面的原因,恋爱双方分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,而这却和买彩票中奖根本不沾边儿。
看报道的语气,似乎很是替小伙子鸣不平,有一种“伸张正义”,“胜利”后趾高气扬的味道。在“金钱观”和“爱情观”的天平上,真不明白这家媒体要把砝码放在哪一边。
让人忧心不安的不只是思想上的浸淫,更有行动上的撺掇。福建彩民庄先生,“钟情”某种彩票,坚持守号13天,终于如愿以偿地中了奖,“33万元揽怀中”。某报对这一“成功”个例的报道极尽溢美之词,甚至于文中出现了“有志者事竟成”这样励志的话。
可是细一看内容,就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了。
原来,庄先生采用倍投法,13天已累计投入资金27万多元。我们不知道庄先生这13天里是在怎样的一种心境中度过的,企盼?焦虑?狂躁?……假设一下,如果庄先生没有修成正果的话,如果他守的这个号码第14天、第15天……依然没有开出的话(这在彩市太正常了),我们更不知道他能不能承受得住数十万元化为乌有的打击。毕竟,这对任何一个普通人来说绝不是一个小数目。
很明显,这是十足的赌徒心理,是一种丧失理智的行为,孤注一掷,梦想一夜暴富。现实生活中因之酿成的悲剧还少吗?妻离子散者有之,公款买彩不能自拔最终锒铛入狱者亦有之。劝诫这种非理性之举,给那些头脑发热的铤而走险者注入清醒剂,当是媒体宣传的题中应有之义,而不能烧底火,当助推器,更不应该褒扬这种“投资”行为。
公允地说,彩票是一个中性的东西,它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只是一种很边缘化的产品,买彩追求的是娱乐性,讲究一种游戏的享受,面对几十万、数百万分之一的中奖率,指望买彩发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
当然,中了奖是好事,但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媒体在这方面应积极引导人们的思想观念、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步入健康的轨道,这既是对公众负责,也是对整个社会负责。我想,不论什么时候,不管什么报道,社会效益和舆论导向都应放在第一位,这是一个成熟媒体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。